科学分类,绿色生活,共建美好家园
减少污染,保护土壤和水源
变废为宝,循环利用资源
降低处理成本,创造经济价值
改善生活环境,提升生活质量
纸类、塑料、金属、玻璃、织物等
对人体健康或环境有害的废弃物
易腐烂的生物质废弃物
除上述三类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
跟随我们探索垃圾的第二次生命
PET瓶被收集并按颜色、材质分类
去除标签,清洗后破碎成小片
高温熔融制成再生塑料颗粒
制成新瓶子、纤维或其他塑料制品
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、住建部《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国办发〔2017〕26号),经2017年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并于2017年3月30日发布,要求46个重点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,标志着垃圾分类国家战略的正式启动。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2019年第6号公告发布GB/T 19095-2019《生活垃圾分类标志》,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,统一全国分类标志为“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厨余垃圾、其他垃圾”四大类,为标准化执行提供了基础。
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31日高票通过,并于2019年7月1日施行,其成功的实践经验在全国范围内起到了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。
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表决通过的新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自2020年9月1日施行,从国家法律层面确立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,明确了各方责任,为全国推行强制分类提供了根本性的法律保障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《“十四五”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》(发改环资〔2021〕642号,2021年5月6日发布),系统部署了2021至2025年的发展路径和重点任务,提出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。
生态环境部等18部门联合印发《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方案》(环固体〔2021〕114号,2021年12月10日签署,2022年起实施),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推动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向纵深发展。
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《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建城〔2020〕93号,2020年11月27日发布)提出:到2025年底,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将达到35%以上,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、收集、运输、处理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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